互联网金融业信用评级将有认证
人民网上海5月30日电(记者沈文敏)商务部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与认证课题组近日在沪宣布,经过大半年的深入细致的工作,《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企业信用评级与认证标准(团体)》(建议稿),现已编制完成,公开向社会征求建议。预计经修改后,于今年6月正式发布。从此以后,全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用等级,有了统一尺度进行衡量,金融消费者选择投资平台时可以作为参考,标准的发布将有效解决数据打架、自说自话、收钱授牌等市场不规范问题。
该标准由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网金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查询系统,联合国内有关信用评级机构、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信用中介机构编制而成,对评级程序、评级方法、评级人员资质,做出了规范。企业的基础条件、风险控制、财务状况、发展潜力、合规度、履约度、口碑度,都是评级时的具体内容。
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与认证课题组徐德顺研究员介绍,编制标准时,参考了一系列文献,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2006年4月),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巴塞尔协议III》(2010年10月),中国银监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15年12月)。
该标准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信用等级,设置为三等九级,符号表示分别为:AAA、AA、A、BBB、BB、B、CCC、CC、C;从AAA级到C级,表明信用优秀、风险最小,直至信用极差、向市场进行严重警示。
课题组执行组长徐洲希望依据标准的评级结果可以作为相关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管的参照。他建议对AAA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给予最优支持;对BB级以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给予重点监控,通过严格监管预防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
长期以来,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状况,缺乏国家级机构编制的权威评判标准,数据打架、自说自话、收钱授牌等问题屡屡出现。自2015年传出了编制标准的消息,相关各方都在期待这一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第一个行业性标准的诞生。
根据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与认证课题组的安排,5月30日至6月15日,为征求社会建议期,公众如对该标准有修改建议,可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网金中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查询系统网站征求建议页面形式,向商务部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与认证课题组反馈,课题组将组织专家对建议进行论证和采纳。